韩国外交部(外文名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)是韩国政府负责外交及其他对外事务的最高机关。1948年7月17日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依据政府组织法成立外交部,其职掌外交、对外经济、国际情势分析及海外侨胞等事务。
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政府正式运作开始,其后在一些友好国家如美国、英国和法国设立大使馆及公使馆,在日本和联合国也设有代表机构。1998年韩国实行政府再造计划,外交部改组为外交通商部并增设通商交涉本部长一职,其职责为研拟与对外关系牵涉的法律事务、对外贸易协商和对外经贸事务。2013年3月25日韩国外交通商部正式更名为韩国外交部,剥离贸易谈判职能。
韩国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(South Korea),MOFA 是韩国一家负责国家外交关系,以及与海外韩国侨民办事的政府部门。该部门成立于1948年7月17日,其主要办事处位于首尔钟路区外交部大楼。此前,该部门总部位于钟路区Doryeom-dong。
1948年7月17日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依据政府组织法成立外交部,其职掌外交、对外经济、国际情势分析及海外侨胞等事务。
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政府正式运作开始,对外关系也稳步前进,并在一些友好国家如美国、英国和法国设立大使馆及公使馆,在日本和联合国也设有代表机构。
1963年6月24日依据内阁法案1358号设立直属外交部的外交公务员教育院。
1965年1月5日根据总统令2030号将外交公务员教育院重组为外交研究院,目的在培训且提升外交人才资源。
1976年12月31日根据总统令8377号再将外交研究院改编为外交安保研究院。
1998年韩国实行政府再造计划,外交部改组为外交通商部,依据2月28日颁布的总统令15710号及3月3日颁布的外交通商部令而增设通商交涉本部长一职,其职责为研拟与对外关系牵涉的法律事务、对外贸易协商和对外经贸事务。
2013年3月25日韩国外交通商部正式更名为韩国外交部,剥离贸易谈判职能,转交至新成立的产业通商资源部。
下设机构
东北亚局、南亚大洋洲局、北美局、中南美局、欧洲局、非洲中东局、新闻处、监察处、政策企划室、企划调整室、外交情报管理室、国际组织政策局、开发合作政策局、条约政策局、文化外交局、在外同胞领事局
通商交涉本部:属部级组织,依据其组织法规定,企划财政部、农林水产食品部、知识经济部、情报通信部和海洋水产部等与通商贸易相关之政府机关,得将意见及政策交予该部统整,负责代表韩国对外贸易通商相关事务。
朝鲜半岛和平交涉本部:2006年因北朝鲜核问题六方会谈而所设之单位,预计任务时间至2009年3月28日止,本部长为代表团团长。
北核外交企划局、和平外交企划局、外交安保研究院、安保统一研究部、亚洲太平洋研究部、美洲研究部、欧洲非洲研究部、经济通商研究部
1998年,韩国外交部被改为韩国外交和贸易部,该部门主要拥有对外贸易管辖权。在2013年,它重新恢复韩国外交部名称,其贸易职责任交给韩国知识经济部。之后,韩国知识经济部重新命名为韩国贸易,工业和能源部。
2010年,韩国外交部年度预算为15200亿韩元(约合6.46亿美元),外交部长为Yun Byung-se,外交部第一副部长为Kim Kyou-hyun,外交部第二副部长为Cho Tae-yu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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